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并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时间内、无条件的支付相关金额给收款人的一大票据。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你想买500块的商品,但是没钱,于是你就找到一位有钱的朋友,然后你、朋友、商店三方签订协议,商品你先拿走,到月底由朋友给商店500块,然后签字画押,这个纸条就是汇票。在此过程中,你就是出票人,朋友是承兑人,而商店就是收款人。不过,这里要注意的是,真正的商业汇票场景中,出票人不能是个人,只能是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的法人或者组织。上文中的案例只是举例,方便大家理解罢了。
商业票据目前有三种分类方式。其中,以出票形式来分,可分为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以承兑人来分,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以付款日期来分,可分为定日付款商业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商业汇票以及检票后定期付款商业汇票。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指的就是出票人在银行拥有存款账户,并存入对应金额后,向银行申请并通过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则为由收款人开出,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由于承兑人的不同,因此普遍意义上,银行承兑汇票在信用等级以及流通性上都要高于商业承兑汇票。
至于纸质承兑汇票和电子承兑汇票的区别,则主要在于付款期限,前者最长半年,后者最长一年。
商业汇票背书,所谓的背书就是持票人将票据转让给别人,进而在票据上记载相关事宜并盖章的一种行为。商业汇票背书主要包括转让背书以及非转让背书两种,转让背书就是将票据权利完全转让,非转让背书就是转让票据的部分权利。非转让背书主要分为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其中,在委托收款背书场景下,被背书人可代替背书人行使包括付款请求权、追索权等在内的权利,也就是说被背书者实际上就是一个代理人。质押背书则是为了担保债务。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该商业汇票经过了多级背书,那么不相邻的两个层级所注明的付款条款是无法“延续生效”的。简单来说,A签发商业汇票给B,B则向C公司购买货物,并将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注明了“验货合格后付款”,随后C公司在拿到票据后又转让给了D,此时,D并不受B所注明的“验货合格后付款”这一条款的影响。
当然啦,如果出票人直接记载“不得转让”这一字样,那么该票据就不能背书转让,如果该票据随后还是被转让了,那原背书人也不对之后的任何被背书者承担任何责任。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侵删联系qq:293030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