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业务指的是在国际贸易里,卖家开出以买家作付款方的汇票,并请托其当地的银行利用其在买家所在地设有的分行亦或是代理行,来向买家索要货款的一个收支业务。
托收业务的流程(以跟单托收为例)
1、把《出口托收申请书》交到银行,其一式两联,并且上面的内容都要以英语来书写。
2、把交易所涉及到的所有托收单据也都交到银行。
3、而出口托收申请书的内容如下
①代收行。卖方需于此栏写上境外的代收银行的名字及其地址,而该银行通常就是买家账户的开户行。其作用是方便买家从该境外银行处取得单据,从而让卖家尽早取得货款。不过若是该栏空白的话,受理卖家申请的银行就会自行在买家所在国家或者是地区内择一银行作为通知行,而这种情况下,卖家收款所需时间会相对更久。
②申请人。即卖家,需要写上其具体的名字、联系号码、地址以及传真号。
③付款人。即买家,也是要写上其具体的名字、联系号码、地址以及传真号。这栏的所写信息要尽量详细,否则也亦造成卖家收款所需时间的延长。
④汇票的时间以及期限。这一栏按照实际汇票上的相同内容来填写。
⑤合同号码。其要与买卖双方交易时所签署的合同的号码相同。
⑥单据。也就是交到银行的正、副本的单据名以及份数。
⑦托收条款。一般申请书上会列有该内容,申请人以自身需求为准,做出标记即可。托收业务涉及的当事人
1、委托人。即委托银行进行托收业务办理的人,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卖家开出汇票,然后请托银行对处在其他国家的买家进行收款。
2、付款人。即银行以托收指示书上的指示内容为依据进行提示单据操作的对象。一般情况下,付款人也就是买家亦或是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里述明的债务方。
3、托收行。其还有一个别称是寄单行,即接受委托人的请托来对相应托收业务进行办理的银行。其一般是位于买家所在地区的银行。
4、代收行。其指的是受理托收行的请托,对买家亦或是债务方做出收款行为的银行。该银行一般是托收行于买家亦或是债务方所在地区所开设的联行亦或是代理行。托收业务的分类
以进行托收业务之时,申请人可有将相应货运单据交到银行为划分依据,可以将之分成光票托收以及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进行托收业务时,若是汇票并没有附带货运单据,所附带的只不过是发票等不属于货运单据范围之内的单据,则其就可以被称作是光票托收。此结算方式通常会用在一笔买卖的从属费用、佣金等的收支上。
2、跟单托收。其有是否附带金融单据之分,而在进出口贸易的条件下,其一般都是指有附带金融单据的那一类。文章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侵删联系qq:293030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