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汇票即为“托收结算方式”,指的是客户委托银行在到期日收款的汇票,在收到汇款款项后,银行会将款项存入客户来往账户。托收汇票期限一般分为三种,也就是即期汇票、远期汇票以及固定日期后一段时间付款的汇票。
需注意的是,客户在委托银行托收汇票时,不可使用首次、迅速、立刻等含糊不清的时间术语。如果在托收汇票时使用已上术语,银行将不做理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托收指示中写明付款人在“何时”(精准的时间)支付。
托收汇票主要有光票托收、跟单托收、直接托收三种方式。其中,光票托收指的是只提供汇票,而不提供其他商业单据的情况下要求银行托收。一般光票汇票会被做成空白背书,然后由托收行做成记名背书,交给代收行,并委托代收行托收票款。这个汇票可以是即期的,也可以是远期的,如果是即期汇票,则代收行收到汇票后会立刻要求付款方付款,付款人也无理由拒绝。如果是远期汇票,则代收行收到汇票后会要求付款人承兑,而付款人只需要在到期日前付款即可。跟单托收即为提供汇票且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根据进口商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付款交单即为进口商付款后再交单,承兑交单则为以进口商承兑汇票为条件进行交单。直接托收,即为托收行获得托收指示的空白格式后,直接填写内容并连同托收单据交给进口商银行(代收行)请其代收。
托收汇票与信用证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性质不同,托收汇票为商业信用,信用证则为银行信用。在托收汇票场景下,只要进口商付款或者承兑,则银行就会将单据给进口商,这个时候进口商可能不会付款赎单,而银行也不负责索要款项。也就是说,能不能拿到钱,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誉。至于信用证,只要出口商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开证行就会将款项付给出口商。
2、风险程度不同,对于出口商来说,托收汇票的费用相对较低,但是其风险是大于信用证的。因此来说,如果是买方市场,那么采用托收汇票的方式较多,如果是在卖方市场,则采用信用证较多。
3、合同性质不同,托收汇票是一种委托代理合同,银行只需要在买卖双方委托范围内行事即可,并从中收取费用,托收行也与进口商没有什么合同关系。信用证则是“三方三合同”,也就是说银行、进口商、出口商三方是有合同关系的,而不是简单的委托代理关系。另外,信用证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关系,也不受其他任何合同条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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