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出口贸易,又叫做“再出口”,指的是外国商品进口到本国后,没有经过处理,随后又被输出到海外。复出口贸易主要分为本国化商品复出口以及海外保税仓库和自由区复出口两种。区别在于前者需经过海关结算,后者则没有经过海关结算。前者列入专门贸易出口行列,后者则列入总贸易出口行列。当然,与复出口对应的,还有复进口,其定义为本国商品输入到国外后,在没有经过加工的情况下又被输入到本国。与复出口多与转口贸易有关,且属于企业“主动性”行为不同,复进口多为偶然因素(比如说出口退货)所造成的。
现实中,因为加工改制质变概念不明确,所以本国出口和本国化出口并不容易区分。简单举例来讲,从海外进口茶叶,然后进行拼配后再出口为本国化出口,而进口天然黄油,并将其与本国黄油拼合后再出口,则为本国出口。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即为茶叶拼配需要机器,工序也比较繁杂,融入了较多的“本国技术与工艺”,而黄油则没有那么多程序。当然,这种划分的界限也很模糊。
复出口贸易的范畴相当大,部分展会产品、设备租赁到期、维修设备、进料加工、来件装配项目均可被归类到复出口贸易。复出口贸易多与转口贸易有关,并可帮助企业在进行第三国通关进出口时节约运费、保险费、手续费等。另外,复出口贸易也可以缩短交货时间,可帮助企业抓住货物销售良机,获得更大利润。简单比例来说,中国企业在A国发现一批优质货物,在购买后向销售到B国,此时如果就地在A国分批销售到B国,则每笔都需要单独缴纳保险费、手续费,而转运到中国后再销售,则可规避掉以上问题。另外,中国企业在A国发现一批商品,价格很便宜,于是提前购买,并运输到中国,等到该类商品价格上涨后再出口,这样中国企业就可以通过价格差,获得利润。
复出口贸易可享受退税政策,企业在海关办理货物复出口手续后,海关会根据实际出口货物数量退还关税税额,并颁发收入退还书,随后企业可凭借该退还书向银行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虽然复出口贸易多与转口贸易有关,但是二者的定义却颇为不同。转口贸易多因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因为某种特殊原因不能直接进行商品交易,因此必须通关第三国作为“中间商”来进行交易,这个“中间商”既是中介,也是货主(从生产国购买商品),其目的则在于从货物的仓储、运输、装卸、税收等方面获得转口利润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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